【科技部計畫公告】因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(COVID-19)疫情而致科技部計畫主持人赴國外移地研究及出席國際學術會議(含自行取消者)無法成行者,其所衍生之費用,請依本校變更程序辦理之!
主旨:
【科技部計畫公告】因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(COVID-19)疫情而影響科技部計畫主持人計畫執行,含赴國外移地研究及出席國際學術會議(包括自行取消者)無法成行者,其所衍生之費用,請依本校變更程序辦理之!
說明:
1.依據科部綜字109年3月4日科部綜字第1090013875號函及104年9月11日科部綜字第1040065531號函辦理(如附件)。
2.如(科技部)計畫主持人因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(COVID-19)疫情而致影響赴國外移地研究及出席國際學術會議(含會議取消/延後、無法出境/入境、自行取消者等),請參照以下方式辦理,以利您執行計畫:
(1)計畫執行期限內確定不出國者,請依本校變更申請程序(請參閱https://rnd.ntunhs.edu.tw/files/11-1004-1173.php?Lang=zh-tw),提出不出國之申請,機關首長核可後,方可執行申請項目,項目如下:
a.「國外差旅費出國種類變更」:申請不出國。於異動說明欄中敘明不出國之原因,並取消繳交出國報告。
b. 「國外差旅費變更」:申請核銷取消會議所衍生費用。於異動說明欄中敘明因疫情而取消會議所衍生費用項目,並檢附相關費用之收據及證明文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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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意:Ø國外差旅費經流用後,仍有餘款者,將依規定繳回科技部。 Ø出國經費核銷項目,依據「國外出差旅費報支要點」辦理。 |
(2)計畫執行期限內,不確定是否出國者:
a.一年期計畫:可延長計畫執行期限,至多可延長一年。請依規定辦理計畫執行期限延長變更申請。
b. 多年期計畫:經費於計畫執行期限內,執行完畢即可。如仍確定不出國,請依前述程序辦理不出國申請。
3.計畫原核定設備費用及出國差旅費,所餘費用,如未於計畫執行期間內辦理變更(流用),將依規定繳回科技部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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